近期,市残联对符合救助条件的32名贫困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发放了一次性资助金。
根据《2018年残疾人助学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资助对象为具有本市户口的2018年应届各类高校录取的贫困残疾大学新生或父母是残疾人并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新生,资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5000元,大专生每人4000元。经县区残联组织申报,市残联审核资料,并与有关部门信息比对后确认资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32名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