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涉残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切实提高资金绩效,近期,由县残联、财政、纪检三部门组成的涉残专项资金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县各镇、项目实施单位涉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共涉及10个镇,10个项目单位,检查内容一是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兑付是否存在死亡未销户、是否存在虚报冒领的问题;二是自2013年以来项目实施单位在残疾人扶贫就业、康复托养管理使用中,项目档案资料是否完整规范,项目资金是否设立专人专帐管理的问题;三是残疾人就业项目单位是否通过金融部门为残疾职工代发工资,是否按照要求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保费,在岗残疾职工人数是否达到申报要求;四是扶贫基地、托养及康复项目资金是否50%以上用于残疾人。
检查采取自查自纠、纠改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专项检查,发现个别项目单位存在项目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专帐不健全等类问题,涉及项目单位3个,经现场纠正,规范了各项涉残专项资金的管理,最大限度的发挥了涉残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保证了民生资金的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