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7年度贫困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项目的通知

2017-03-02 06:54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各县(区)残联、高新区社管局:

根据年度康复工作安排,现就实施2017年贫困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救助服务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1、资助贫困脑瘫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

2、资助贫困智力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

3、资助贫困孤独症儿童进行康复训练;

4、为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和康复训练。

二、资助条件

1、资助的脑瘫、智力和肢体儿童年龄均不超过7岁;

2、资助的孤独症儿童年龄为3-6岁;

3、资助对象必须为本市户籍,诊断证明、生命体征稳定、家庭成员配合、具备康复潜力。

三、时间安排

120172月底以前,对资助对象进行初筛,各县(区)残联、高新区社管局要将符合资助条件的初筛对象登记建册,并通知初筛对象以及家属按时参加筛查活动。

2201735日省医疗专家筛查组赴石泉县。201736日在石泉县和汉阴县(石泉上午、汉阴下午)对儿童进行筛查和对家长提供康复服务咨询;37日在紫阳县对儿童进行筛查和对家长提供康复服务咨询;38日在汉滨区对儿童进行筛查和对家长提供康复服务咨询;39日在旬阳县和白河县(旬阳上午、白河下午)对儿童进行筛查和对家长提供康复服务咨询;310日下午在平利县对儿童进行筛查和对家长提供康复服务咨询。省医疗专家筛查组没有到达的县,可通知儿童以及家长参加相邻县的筛查。

   3、各县(区)残联、高新区社管局组织复筛合格受助对象填写“精准康复项目筛查申批表”,并由市残联审核后,复筛合格对象方可带申请表到定点康复机构(医院)进行相应康复训练。未经市、县(区)残联和高新区社管局审批,自行前往定点康复机构(医院)进行康复训练的以及在非定点康复机构(医院)进行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一律不得享受项目救助(训练时间随后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