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残疾等级评定与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残疾等级评定不精准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
二、征集范围
1.在评残申请、材料审核、等级审批、证件核发等过程中,不履行规定审批程序、擅自简化流程,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提高、降低甚至虚构残疾等级,为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办理评残手续、违规发放残疾人证等行为。
2.残联公职人员、评定医院(机构)医师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宴请接待,为他人高定残疾等级、违规办证提供便利;通过特定中介、第三方机构收取办证“手续费”“好处费”,操纵评定结果、破坏公平公正;内外勾结、违规操作,为不符合条件人员骗取证件、套取补贴提供帮助等行为。
3.残疾评定人员随意降低评定门槛、放宽认定条件,对不符合标准人员出具合格评定报告;违规提高残疾等级、出具与实际伤情不符的评定结论;篡改、伪造、隐匿医疗记录、诊断证明、检查资料,为申请人量身定制虚假评定结论等行为。
4.申请人伪造病历资料、虚构残疾成因、伪装残疾状况、隐瞒康复情况;借用他人残疾证明、诊断资料,在无资质机构获取虚假诊断证明;通过贿赂、请托等不正当手段打通评定环节,骗取残疾评定资格、残疾人证及相关补贴待遇等行为。
5.申请人通过伪装病情,骗取残疾评定报告或者高定残疾等级。
6.残疾人死亡未及时注销证件,违规领取补贴。
7.申请人身体机能改善后未按要求及时重新评定。
三、不予受理范围
1.不属于评残办证范畴的问题。
2.无明确被举报对象、具体诉求的线索。
3.已办结或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法定程序的事项。
4.匿名举报。
四、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以下方式提供具体线索(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市残联权益保障科电话:0915—3213343
安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