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2号)、省残联印发的《陕西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与技术规范(试行)》(陕残联发〔2019〕6号)和市残联、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陕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知>的通知》(安残联发〔2023〕1号)精神,为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我会于2026年3月24日组织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和专家团队对安康市中心医院申请确定成为肢体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定点机构资格进行了评审。
经评审,该机构达到肢体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准入标准,经研究拟确定安康市中心医院为肢体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定点康复训练机构,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向市残联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6日
联系电话:0915-3203553
安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