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关于下拨疫情防控期间盲人按摩行业复工复产扶持资金的通知》(陕残就服〔2020〕14号)文件精神,对我市盲人按摩机构复工复产给予4万元的资金扶持,资金已下达项目执行县区,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分配情况
县区 |
扶持资金(万元) |
备注 |
汉滨 |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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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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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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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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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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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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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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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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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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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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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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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市残联《关于下拨疫情防控期间盲人按摩行业复工复产扶持资金的通知》 (安残联发〔2020〕50号)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二)及时进行公示。请各县(区)及时将扶持资金拨付给盲人按摩机构,并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和贫困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915-3203311
安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