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2号)和省残联《关于印发<陕西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与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陕残联发〔2019〕6号)精神,为切实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落到实处,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我会于2019年12月25日下午会同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和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对安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申请认定为市级听力残疾儿童助听器验配定点机构资格进行了评审。
经过参加评审人员现场查看机构设备设施、规章制度、和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质,开展从业人员现场答辩和实操演示等,一致认为该中心符合陕西省听力残疾儿童助听器验配定点机构准入标准,同意确定为市级听力残疾儿童助听器验配定点机构,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向市残联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月2日-1月10日,
联系电话:0915-3203553 18991513292
安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