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残联、省财政厅《下达2019年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残联〔2019〕40号)精神,省上下达我市农村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项目资金180万元。目前,项目资金已下达相关项目执行县区,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分配情况
县区 |
实施机构 |
补助资金(万元) |
汉滨区 |
汉滨区甲升兴隆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20 |
石泉县 |
石泉县康硒肉牛养殖家庭农场 |
20 |
宁陕县 |
宁陕县农王镇田园养殖专业合作社 |
20 |
紫阳县 |
紫阳县鹏达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
20 |
紫阳县佳农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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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 |
镇坪县汉江花木有限责任公司 |
20 |
旬阳县 |
旬阳县山中肆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旬阳县先锋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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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顺兴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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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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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省残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陕西省农村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陕残联〔2017〕57号)及《安康市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安财农〔2018〕67 号)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二)及时进行公示。请各县(区)务必重视,严格按照市脱贫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安脱办发【2018】41号)要求,及时将项目组织实施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和贫困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915-3203311 0915-12317